上编
章草之概述
一、引子
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创造。研究书法理论,是为了书法创作。书法,不是一个简单的东西,不容易一下子说清楚,所以,研究书法,也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着边际的空谈,虽然也可以算作理论,但它对于实践,毕竟没有多少实用价值。本书谈“章草”,力求使谈及的问题在清晰的基础上简单化,但愿真的有益于读者。
章草,是书法的传统书体之一。喜欢书法的人都知道,书体大致可分为篆、隶、行、楷、草数种;而草书,又可以细分为章草、今草和狂草等。大多数书籍中直接把章草归入草书入列,而有的则将章草独立出来,如《六体千字文》中,列出大篆、小篆、隶、章草、楷、草六体。
章草能从众多书体中一下子被认出来,是因为它有一个明显的特征:“燕尾”。可是,如果发现一个草体字,它又带有一个“燕尾”,是否就可以认之为章草呢?回答这个问题,并不简单。任何问题的评价,总离不开与其有关的历史。要想对章草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合理的评价,就有必要知道它的历史,包括定名、发生、发展、流变等等。章草,上承古草(篆草、草隶),下启今草,是汉字书体史上重要的转捩点;研究这一独特的书体,既有窥控文字演变的意义,又有寻绎书体发展的价值。本书只着重于后者,即从书体——书法艺术的角度出发,来讨论与章草有关的问题。“章草”,关于这一名称的由来,有好几种说法,且各都有其根据和道理。其一:史游作草书《急就章》(本名《急就篇》),后来省去“急就”二字,但呼“章”。其二:因汉章帝喜好这种书体,并命杜度等奏事用之,故得名。如唐韦续《篡五十六种书》云:“章草书,汉齐相杜伯度援藁所作,因章帝所好,名焉。”其三:此种书体,用以上事章奏,因而得名。其四:取“章程书”意,意即其草法规范化、法则化、程式化。唐张怀瓘《书断》说:“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王 云:‘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是也。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草书’”;“建初中,杜度善草,见称于章帝,上贵其迹,诏使草书上事。魏文帝亦令刘广通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又说:“章草之书,字字区别;张芝变为今草,如流水速,拔茅边茹,上下牵连”,“呼史游草为章,因张伯英草而谓也”;“章草即隶书之捷,草亦章草之捷也。”张怀瓘的这些话,基本勾勒出了章草书体的来龙去脉。后代的学者们,不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基本没有脱离以上几种说法,只是有所侧重或偏爱罢了。如唐徐浩《古迹记》言:“汉章帝始有章草名”;宋江划时代伯思《东观馀论》言:“杜操伯度善此书,帝称之,故后世目焉”;明袁华《跋邓文原临〈急就章〉》言:“始东汉人以藁法写此章,游又号章草“;清顾炎武《日知录》言:”黄鲁直跋《草千字文》曰:‘章草言可双通章奏耳;非章帝书也’”,“草书之可通章奏者谓之章草”;孙星衍《〈急就章〉考异序》言:“《急就章》汉史游所作,盖草书之权舆,谓之‘章草’。其文比篆隶为流速,故名‘急就’”等等,不一而足。至于“章草”之称谓起于何时,不能确知。《书断》引王献之尝告其父曰,“古人章草,未能宏逸”,盖彼时“章草”一词早已通用(然后人转魔窟之语,无足征信,想张怀瓘亦应有所本),而以往汉时,若云“草书”,当指章草。“今草”产生之后,乃称其前之草书为“章草”,以示区别,可想而知。在此,我们 需纠缠于章草名称的由来及各种说法的合理性,通过名实之“辩”来选定一个“正宗”;且不说要把它弄清楚是一件麻烦事,就是弄个水落石出似乎也没有多少意义。本来,物之命名,或为前人突发奇想,或为后人周转比附,并非必有根据;书体亦然,“行书”之“行”、“楷书”之“楷”、“狂草”之“狂”,容易理解,而“篆书”之“篆”、“隶书”之“隶”、“章草”之“章”甚至“草书”之“草”,则非一言可尽。可是,对于章草的创作来说,只能“辨”体(认出它是章草而不是其他书体)而不知其由来,似乎也是一种缺憾。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是学问之道。所以,掌握与章草相关的背景知误,探究其源流,清楚其来踪去迹,对于创作的整体氢握,如风格的发展方向、自我评判,都是有所补益的。二、章草之发生(一)书体这演变1.渐变任何事物的发生和消失,都是渐变都是由量变到质变,不可能突变。一种新书体,在其成熟以前,必然要经历一定时期的酝酿阶段,不知不觉,字形完成变异的积累,最终一种迥异于原貌的新书体就出现了。既然一种书体的产生过程是“渐变”的,那么,在其正式定型以前,必然要经过很多人的手,逐步变形、积累,面目逐渐成熟悉。所以,如果说某种书体始创于某代、某帝、某人,就不太科学;只能说这种书体经过了相当时期的累积怨和嬗变之后,由某人开始系统整理、集其大成、成为代表,借助个人的或者社会的力量,以鲜明的书体特征行世,并被时人认可,再被后人沿袭。由此可知,上面张怀瓘所说的“史游即章草这祖”,就失之恰当。一旦章草书体的面目成熟悉了,生活于那个时代的史游会写章草,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世事沧桑,能流传下姓名的书家当属幸运,其中有社会因素,也有个因缘。书体演变中的“渐变”,虽说是“渐”,但其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却可长可智短。即便这个过程很是短促,似乎不“渐”,但是,只要拥有了足够的实物证据后,书体演变过程中的每一个中间环节,就会明晰化,仍然符合“渐变”的规律。有时,会突然出现一种狂怪的书体,它不顺从前后两种书体之间渐变的曲线,有趣的是,这种唐突奇诡的东西,往往作昙花一现。历史上,不知出现过多少种奇名怪状的花哨书体,又有哪能种流传下来?我们今天见到的不过篆、隶、行楷、草等几种正宗书体而已。因为”渐变“倘若问一种书体产生于何时,比如章草,就要具体反问:你所指为章草的萌芽期,成长期,还是成熟期。2.交叠A.多线纽绞书体的演化,不是单线独行的,而是多线纽绞的、你追我赶的。书体之间的遗传关系,不是独传的,而是交又叠的。认为书体演变遵循甲骨——大篆——小篆——隶书或者篆——隶——草的模式,就失之绝对化了。例如,在秦李斯小篆一统天下以前,秦隶(亦可称“篆隶”)早已面世,这可以由《云梦睡虎地秦简》(图1)得到证实,这是隶书“队伍”先行于篆书“队伍”的一个环节。再如,汉末与魏晋之交,隶书、章草、今草、行书和楷书等几种书体并存,甚至不少书体形貌介乎二者(如今草与章草、行书与今草、行书与楷书、隶书与楷书)之间。B.“惯性期”和“观察误差”一种新书体,在经过了一定时期的实际使用之后,成熟并被官方认定为“新体”,但量,原来的“旧体”并不会立即“失宠”,即便官方要求推广,由于社会中个体的书写习惯,书体的交接仍会表现出一段“惯性期”。所以,在通过观察实物资料来研究书体的发展断代时,与实际情况往往以以完全吻合,由于各种未知因素的存在,总会知因素的存在,总会难免一不定期的误差,借科学名词说,就是“观察语差”。C.“截止期”汉末魏晋之交,之所以可视为书体演变的重要转捩点,有其特殊性,它是书体发生的“截止期”,截止到此,篆、隶、章草、行书、楷书、今草等几种独立意义的书体开始齐备:如建大厦,已然“封顶”交工,只待后来局总“扫尾”或者“装修”了。此后,历代书全的变化,均被涵盖在内,只是在此基础上的接续与“组装”罢了,倘若结构有所侧重,便称作“风格”了。比如晋唐有名的“经生体”,便是隶书与楷书的组装;唐楷,是魏碑、隶楷与行书的组装;怀素、张旭狂草,是行书、今草的接续;至于宋江元明清各家各体,更是无足多论了。书体走到“截止期”,众体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分流”,从此以后,一种书体占据垄断地位的历史宣告结束。篆书在秦时曾垄断,隶书在汉时曾垄断,章草呢,它还没有取得垄断地位,其他诸体比如今草、行书、楷书就相结而起,各自开宗立派。章草书体之所以不曾真正兴盛,甚至在唐时几近绝根,有此缘由存在。基本格局已定,再怎么“装修”,也不可能大变动。自从书体“截止期”以后,除了唐人楷书稍辟蹊径、崭露头角外,其他各家各派悉为笼罩。D.“杂合体”书体的“遗传”关系,不是一个单线联系的简单“家谱”,而类似遗传学上的“杂交”,只是书体的这种“杂交”比生物更为独特、更为复杂。书体的新一代,可以带有它以前的任何先辈的遗传特征,隔代融会和返祖现锡并不新鲜(尤其是在上述“截止期”以后)。后来出现的书体,可以直接继承它的“父辈”基因,也可以远隔数代继承“先祖”,成为一种“杂合体”。近人胡小石先生《书艺略论》中说过:“更有一事须郑重道及,即上列诸体,此隶、分、真、草之类,其成立固各有先后,各体间,彼此亦有渊源关系;然并非前一体灭绝,其他一体始代兴。”此方中,“彼此亦有渊源关系”,意即书体在变化过程中彼此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影响作用,类似此处所言之“杂合”。各种书体,是不会死的。某种书体,虽然可以被搁置不用、暂时忘却、久不流行,但它随时可能复活,成为新时尚的宠儿。E.交叠的细节章草书体的产生,就是包含了上述各种因素的复杂过程,其间有很多细节。不笼统地谈问题而注意细节,看假装把问题复杂了,实则更有利于把问题简单化、明晰化。“交叠”,可以发生在已有过的各种书体之间、不同地区之间、民间与文人之间、主观与客观之间、实用性与艺术性之间等等可能被“杂交”的任何一对因子之间。比如,问“渐变”最先始于民间还是文人,不好回答;但问“交叠”,即是肯定同时发生在两者之间,即民间的和文人的总是相互吸收,彼此渗透。因此,在遇到新实物资料时,就需要作辩证的分析,不能拿它作证据断然否定或者夸张式地肯定其在书体研究方面的价值,尤其是对民间书法的认识。在民间,书体的变化启动快、惯性大,“交叠”力就大(它甚至可以吸收非书法门类的任何营养)。一种新书体的产生,基动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客观的,如书写工具材料的变更(毛笔的使用与钟鼎、简帛、砖石、纸张不同,对书体的演变都起过催化剂的作用);主观的,如使用场合、服务对象、书写心态等等。实用性与艺术性的交叠作用,力量最原始、也最大,可以说文字及书体一产生,它就开始了。书体每前进一步,靠的都是实用性与艺术性这“两足”,光照顾实用性或者单考虑艺术性的书体演变,是不可想象的。汉简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书写时,主要目的是实用;但是,无论是木简还是竹简,使用起来虽都不如纸张方便,但书写者似乎并没有节约材料的意识,在一枚简上,有时只写一行字(多时可达五六行),而且字距相当大,表现出强烈的装饰趣味和艺术表现欲望。(二)说“章”1.“章化”A.何为草书在探讨章草的产生之前,有个概念很有必要首先澄清,即;什么是草书?草书,简单地说就是“草写的书本”,其内涵很宽泛。草书,起码包括章草和今草、狂草,但广义地说,还可以包括篆草、隶草、行书、行楷等。由于不同时代、不同书体和不同标准,草书被越分越细,概念越来越狭义,尚有稿(藁)草、大草(连绵草、一笔草)、小草等等称谓。但是,也不能因此以为草书的概念不可捉摸,实际上,草书有它一整套约定俗成的草未能(即省变法则和符号),章草尤为如此。唐以前,书论中提及“草书”,一般指“章草“;唐以后,不同时代所指有所差导师,可以是篆草、章草,也可以是今草、狂草。例如唐人韦续《篡五十六种书》说,“字有五易:仓颉变古文;史籀制大篆;李斯作小篆;程邈作隶书;汉代作草,是也。”此言中,“草”之所指是何种草体,就难遽然说清,因为在汉代,除了章草,今草也出现了。所以,在读到“草书”时,要具体分析。B.“草化”与“符号化”“草化”,概指书写时的简便快捷的草写,而不去具体分析是会么书体的草写。“草化”,尤其是非正式场合,就“草化”。张怀瓘《书断》所说:“章草,隶书之捷”。“捷”,简便、快捷也,“草化”也。“草化”虽然是一种简单的实践活动,但它对书全的演变,却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例如,篆书的草化,形成篆草(或日缪篆、草隶、古隶),无形当中促进了篆书向隶书的转化。再如,隶书的草化,形成隶草,进一步定型为章草。有张就有弛,有严肃就有活泼。在一种整肃规矩的书体的流行中,以适用为目的的相应的草书就一直伴随着,它是新一种书体的雏型,它的模样越来越明显,最终定型,一种新书体就这样诞生了。我们观察《战国青川木牍》、《云梦秦简》、《西汉马王堆帛书》、《临沂汉简》、《居延汉简》等实物,会从这一系列的演变中发现隶变的真正足迹,其间贯彻了“草化”思想。清人王鸣盛《峨述编》云:“草与隶同时而起,非有先后。即如‘阝’字、‘乡’字,‘阝’字凡隶书中带草者甚多。无草则无隶,草与隶相为表里也。”这话即说明了由篆草(草隶)到隶书的“草化”过程。“草化”,越来越抽掉文字起初具有的象形成分,所以可以认为,“草化”即是文字书写日益“符号化”的过程。“符事情化”产生的心理基础是:只要不误读、能代表原字、说明问题就是了,何必再一笔一画地麻烦呢?2.章草出现的时代许慎《说文解字·叙》云:“汉兴有草书”,卫恒《四体书势》云:“汉兴有草书,不知作者姓名。”这里的“草书”,当指章草。章草,是最早宣布独立的草书,它比今草经出世早些。东汉光和间,一时“草书热”,“十日一笔,月数丸墨”;辞赋家赵壹针对这种状况,专作《非草书〈反对草书,可谓逆流而上,其中有言:“夫草书之兴也,其于近古乎?上非天象之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指,非坚人之业也。”赵壹这话,确也说出了草书(比如“隶草”)形成的一种社会原因,只是立论失之偏激,除了“上非”“下非”“中非”之外,就不必再有别的东西(比如后来的各种书体)?而“圣人之业”,就一定复杂而不可以“简易”?与赵壹说法相近,后魏江式《论书表》说:“(汉)又有草书,莫知谁始,其形画虽无厥谊,亦一时之变通也”;南朝染武帝萧衍《草书状》云:“昔秦之时,诸侯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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