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书法的认识
一、关于风格
(一)风格与个性
风格如同人的面目,是不能没有的。艺术没有风格,便可有可无,其存在就没有多少意义。风格,是最能吸引读者的东西,也是最能体现作者个性的东西。完全没有个性的人是不存在的,说某人没有个性,意即其个性之含量低下而已。没有个性的人,亏缺才气,随人俯仰,也就不便站到艺术家行列,勉强为之也不会有多大的出息。独立、独创、独特,少了个性不行。“才”大气粗,是有道理的。
风格、个性,与之相关的同义词和近意词甚多,如天性、天才、本性、天生、天质、本质、本性、天赋、秉性、属性、秉赋、个别、心性、心情、风度、风尚、习惯、习性、性质、性情、性格、情性、情绪、情结、情怀、倾向、趋向、兴趣、喜好、爱好、癖好、独特、品质、品行、品性、品德、品位、品味、德行、脾气、脾性、胸襟、胸怀、怀抱、气质、气度、气象、气量、特质、特异、特性、特征、特别、特色、特点、特殊、特类、异常、非凡、超长、专长等等。
作者思想感情的“隐”与“显”、“内”与“外”,基本是吻合的,但是偶尔也有所“隔”,正如人的个性,不会完全在面相上流露出来,否则,“知命”也就太简单了。
风格,人人都可以有,只是要想出类拔萃、让人欣赏就难了。面目,有美丑之分,也有气质之别;而气质,则不纯是表面的、形式上的,还决定于内在的、精神的。书法的风格,不光是要追求新奇独特、与人不同,更需要丰厚的文化内涵。面对一张漂亮的脸,众人同美同好焉,容易达成共识;但是,面对一幅书法作品,欲评判其优劣,却因人而异,答案复杂。应该承认,除了视觉效果的差别之外,不同的书法风格背后,毕竟还蕴含着格调之高低与趣味之雅俗。
个性,是艺术风格形成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有个性,未必就有像样的风格,其间,有基本技巧、学问修养以及命运气数存焉。个性如何,是一回事,如何表现个性,又是一回事。充分发挥个性,达到目的,臻达孔夫子所谓“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的境界,是绝难的。《中庸》开篇即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大义所指,其玄妙非愚言可说。单从书法表象观赏,颜真卿、张旭、怀素、杨维桢、徐渭、傅山、朱耷,均个性浓郁非凡,再详察他们的身世阅历,又无一不超群拔俗。世上有傅山个性之人当非少数,甚或有过之而无不及,然何以不人人如傅山?
个性可以张扬,但要善于把握,不能出格。取值再大,也要在定义域内,否则,就是非解。为所欲为、不受约束的所谓“纯粹艺术家”,具有流氓性,其文化含量因之降低。个性,有时是需要隐藏的,文质彬彬背后,仍然可以有强烈的个性。
(二)风格的形成
没有风格不行,所以需要风格意识。从书法的几个构成因素着眼,如章法的、结体的、笔法的、墨法的等,可以大体设计出一种风格,并可以不断完善之。但是,风格的形成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揠苗助长会使苗子死掉,催肥不是真正的自然的成熟。
刘勰《文心雕龙·体性篇》专论风格与个性的关系。“体”,即体貌,作品表现的风格;“性”,即作者的个性。“体”因“性”而区别:“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各师成心,其异如面。”一出京戏有一定唱腔和一定的程式,但却因演员个性的不同而演出效果大异。书法也一样,字都一样,因书家不同而书风变化。然而,虽然各有区别和原因,但是作者的个性与其作品的风格,却是一致的,“表里必符”:“夫情动而言形,理发而文见;盖沿隐以至显,因内而符外者也”。写书法虽不是做文章,但异趣而同理。正如人的面目各异一样,人的个性也是千差万别的,所以有风格不同的书法存在。
书法风格的产生,不是无缘无故的,其必有所本,有所出处,诚可谓“没有真正的创新家”,查看书法史上书体与书风的整条发展轨迹,莫不如是。
初习书法,总要临帖,因此肯定要受到某种风格的影响。书法风格的形成,用启功《论书札记》的话说就是:“古代纸笔,及其运用之法,俱有不同。学之不能及,乃自有各家设法了事处,于此遂成另一面目。名家之书,皆古人妙处与自家病处相结合之产物耳”(《论书札记》)。不能因此以为,风格等于毛病:风格,近似于个性,有好坏高低之分;而有毛病,则大多指为不如人意之处。试把启功书法与清人施闰章书法相对照,其结体和线条之间,颇多仿佛处;只是启功书法的结体、用笔与线条更加系统化、程式化,风格也因之更加凸显。
(三)风格的认可
1.符号化
符号化,是技巧熟练、笔墨定型、风格形成的标志,也是风格表现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原因之一。符号化,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双重因素。积极的便是风格的独特和明显;消极的便是缺少变化、千篇一律。
善变,是以牺牲风格为代价的。风格,本身就有相对稳定的意味。偏重变化而忽视统一,今天这样用笔,明天那样结构,还谈得上什么风格?风格既成,其符号标志愈是强烈,愈是难以被打破。
人们常埋怨名家书法老是一个模样,但问题并不是单方面的;一来由其个人方面的主观原因,二来有社会方面的客观原因。从书家本身看,想创新,也许艺术才能不逮;可是,他一旦变了,若变不好,人家会不再接受、不再喜欢,大概无人愿意冒此险。例如启功书法,人们说他缺少变化,艺术性也因之不高,不过试想,启功忽然过几天变了模样,人们会说:“启功就不写这样的字,这肯定是假的。”
一位书家的风格成熟与确立之后,并不等于说从此他就可以不思进取了,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单调下去。风格,在“一以贯之”的条件下,总是可以深化的,“尽善尽美”的高境界,大概谁也没有理由和资格说。真正的大师,除却阻于寿限,是不会迷失方向的。
2.习以为常
书法风格评判的标准,也像其他类艺术一样,模糊而不确定、主观而不客观,同时,还要受到社会的和经济的等多元因素的影响。由生到熟、先入为主、胜者为王、从众心理,这些都是生活常识,人们看待书家名气和风格的眼光,也大多如此,有一个被逐渐认可的过程。某家风格,起初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其作品发表的多了,人见多了、习惯了,也便成了风格,犹如鲁迅先生说的“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起初没人走,固然不会踩出路来;路一旦形成,后来的人们又不断地走,就是对它的认可。
笔墨专攻,一来可以尽快达到技法的熟练,实现风格;二来容易使人记住、接受。齐白石画虾、徐悲鸿画马、黄胄画毛驴,都是这样。遗憾的是,对于风格的思辩和深层次的认知,人们大多无暇或无能顾及,所以曲高和寡也就成了正常事。一种书法面目,开始读者看着或许不顺眼,慢慢就习惯了。倘若这种风格能让内行人(外行人的看热闹不足为据)望而却步,它就是高明的;反之,让人看了不服气,说,这种胡涂乱抹,我也会弄、比这还好,就不妙了。
风格的认可,除了习惯成自然的过程,还有一个从众心理的问题。开始少数人说某人的字不错,接着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喊好,他最后就真地成大名家了、家喻户晓了。再接着,求他写字的人多了,他也真地应接不暇了,于是就要钱,于是就越要价越高,于是人们就又越加地觉得他的字“珍贵”了。
以值不值钱、价钱高低来衡量艺术品如书法,是一个不准确的标准,但是,大家一时又拿不出一个更为直截了当的标准,所以这个“权宜标准”就在社会上广泛地使用着。即使你不承认某位名家的作品水平,你得承认他的东西值钱;所以,即使你讨厌他,他送你作品你也接着,大不了转身送人或者卖了。你可以说,我才不会这样没有骨气,白送我我也不要;但别忘了,人家到了那份儿上,还会白送东西给讨厌自己的人吗?群众不都是专家,也不能要求他们都具有识别艺术品水平高低的眼力。况且,都是专家了,都是书法行家了,谁又来买别人的字呢?真掏钱买字的,是那些外行。说外行附庸风雅,是对不起他们,因为他们的广泛存在,是艺术家们的幸运;而内行的专家学者们,都是你无偿书写并求“赐教”的对象。
常言“众口难调”,事实上,艺术品的接受跟食品的被喜欢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就像没有一样食品可以让所以人喜欢一样,没有任何一种面目风格可以让所以欣赏者满意,甚至他们之间的趣味根本对立。单从艺术角度出发的个性,有时从实用眼光看,未必合辙。艺术家有时毋需埋怨大众,最重要也最难的,是探求雅俗共赏之路。简单地讲,要想让人喜欢,个性就不能太孤傲,曲高未免和寡。“反对骛奇---当艺术穿着破旧衣衫时,最容易使人认出它是艺术”(《出自艺术家和作家的灵魂》),尼采此言颇幽默,亦颇理智,并不像大家相象的那般疯狂相。不是吗,谁喜欢破衣烂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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