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pit, no wit”(吃一堑,长一智)、 “no pain, no gain”(没有辛劳,就没有收获)、“single,simple;double,trouble”(单身汉日子简单,娶了媳妇就麻烦了)等,颇有味道。这样的例子多得很,只是我们不使用其语言,不太了解罢了,这本不应该成为我们厌恶外文而不学它的理由。
外国人不明白我们的东西,与其固有的文化传统和知识背景有关,也与我们的翻译水平有关。以文艺作品的翻译来看,我们引进人家的多,输出自己的少,所以我们了解人家,人家不了解我们。在现代经济大发展的今天,我们需要真正的交流。我们不能只拥有一股直率的民族情结,那难以奏效。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是常识。
但是,有些人懂外语,也在书法圈子,又怎么样呢?又能为书法事业的弘扬做些什么贡献呢?这一反问,就可以对学不学外语这一问题,给予一个辨证的观察。外语考试的要求,本身没有毛病,但“一刀切”的办法,在实际上确也存在弊端。这种考试,把一些精英拒之门外,在职称名分等问题上令他们做难,他们本来是可以做更大贡献的,只是没有他(她)的机会。学外语,多掌握一种工具和技能,不是坏事,至于到底能从中催化和衍生出多少知识和学问来,还要看个人的造化。学问有真假之分,外语证书也有致用和门面之别。个人的埋怨是无济于事的,趁早不如“省口气吹吹自己碗里的热粥”(keep one’s breath to cool one’s porridge)。审时度势,也是常识。
十、现实观
(一)名实之辩
名与实的关系,不外乎四种基本情况:有名有实者;有名无实者;无名有实者;无名无实者。有名有实者,值得钦羡;有名无实者或无名有实者,很遗憾;无名无实者,很可怜。
“实”,一般指“实际水平”。若进一步引申为“实惠”的话,就更耐人寻味。有了名气,离实惠还远吗?所以,人好利,也好名,搞艺术的人,尤其如是。《孟子·离娄下》云:“声闻过情,君子耻之。”《吕氏春秋·审分》云:“按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管子·九守》云:“循名而督实,按实而定名;名实相生,反相为情。名实当则治,不当则乱。名生于实,实生于德,德生于理,理生于智,智生于当”。有“名”,要看得的是什么名、怎样得的。“当”,则为理智,则为合“情”。
《孙子》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奇取而正守,是兵法之良谋。举例言之:某书家,字写的不怎么样,先想各种办法出了名,然后再用功练字也不迟。名家,一定是享有大名的人。既已是名家,再怎么褒扬似乎也不为过,只是大家都来锦上添花,多一句少一句也就无关紧要了。况且,很多名家的优秀品质,非无资格的平庸者所可赞颂。好在名家当中大多有雅量,不好为人师,亦不压抑后学,所以我们偶尔也能听到一些真实而有意义的声音。
一个名家,可以影响和带动一片。书法活动,之所以能达到今天的轰轰烈烈,拥有如此众多的爱好者,与近二十年来“书法热”的不降温有关系,与名家树立的地位、形象和表率作用分割不开。今天,书法家更是得天独厚、任重道远。民族丰腴的文化沉淀尤其是无以数计的传世珍品,为书法艺术得以代代传续提供了笃实的条件。真正沉浸其中,一来会不断汲取营养而壮大自我,二来会不断发现自身的诸端缺憾。历代的书法名家当中,不乏识见之士,是他们创造并引领我们走进瑰奇非常的书法艺术世界,虽然他们当时从事的活动远非只限于书法。
“学,然后知不足”,知耻近乎勇,前辈大书家们,大都学有专长,于书学更是潜心修养;他们不以书法家而自居、而炫耀,不愿意熏熏然于名利场、乐滋滋于门前车马喧阗。翻一翻他们留给我们的著作、文章、墨迹,就能体会到其名副其实的来之不易。今天书法名家的价值,也要放在一个大的参照系中去观察,既有历史纵向的,也有当代横向的。看跟谁比,倘若自视过高,以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大吃老本,那也就辜负了时代的厚望。
孙过庭《书谱》所言“人书俱老”,不是一个谁都可以企及的高境界,并非人一老,其书也就自然而然地“老”了。“老”,意即成熟、老到、圆通,此时的使笔用墨,已然不斤斤于某些技巧和套路,随意挥写,但涉笔成趣,虽不拘束于规矩,但能左右逢源。此时表现出的“生拙”,不是不会、不能、不熟练,而是保持一种敏锐的创作状态——一种对艺术感受的灵敏度,一旦这种灵敏度降低了,也就搞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了。
真正的大师,终归以“实”取胜,虽然未必有当世之名,但可以身谢道隆,为后人久仰。
(二)雅俗共赏
《老子》(第四十一章)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面对同样一件作品,即便它很高雅,不同的观赏者其反应也是不同的。
曲高和寡,是艺术实践中令人遗憾的事情。不过,因为“和寡”而降低格调,也大不应该。那么,在“雅”与“俗”间架构一座桥梁,使它们相“通”,或者说,开辟一块中间地带,使雅俗共处,则是一相艰难的任务。诚如《中庸》所云“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不艰难,不足以显示手段的高明。
俗的东西,能够刺激人的感官;雅的东西,最终触动人的灵魂。高层次的攀登,必首先经过浅层次。雅俗共赏的作品,其“雅”除了要抒发文化内涵和个性修养之外,还要研究诸如读者心理、审美科学、市场经济等很多看似“俗”的知识,而这些知识都是必要的。艺术实践者,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给读者,双方是需要协调的。创作者想到自己、讲究个性,但也要想到别人、照顾读者的需求,否则,别人不接受,无论如何也只能算是失败。交易的成功,是买卖双方的互相“迁就”,那种“迁就”,是多么微妙。
能雅俗共赏的艺术家,肯定是大师。
(三)价值观念
对于艺术家而言,实现物质与精神的统一,达到现实与浪漫的结合,是多么不容易。以书法家而言,热爱书法艺术是其精神的寄托,但也不排除相当多的人只是为了谋生。经济价值,最终改变书家的生存方式,所以衡量艺术价值的标准,往往向作品价钱的方向迁移。
强调价值观,以经济价值衡量艺术品,从长远来看,“大浪淘沙”,对艺术的存在和发展是利多弊少的。工艺品与艺术品的区分,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工艺,与技术范畴接近,与艺术相距较远。在一根头发丝上写三百首唐诗,够难度,可以说工艺水平很高,但不能说艺术水平很高。事实上,市场是把艺术品和工艺品区别对待的。比如,皮沙发和钢丝床,即便做得再精美,也是工艺品,用旧了就是一堆破烂;而紫檀椅子、红木家具,属于艺术品,越用越好,越来越值钱。再如,街上刻戳子的店铺,用刀子刻橡胶或者木料,笔画可以刻得很规整,这些手艺活,把齐白石或者吴昌硕叫来,大概也不行;但是齐白石、吴昌硕在石头上用刻刀刻出的痕迹,却是正儿八经的艺术,而前者的手艺活,除了临时使用,一般人是不会收藏的。能保值增值,是艺术品在审美魅力之外的附加物,此则更是远远超越实用价值的,如墨块(见图59),本是实用,但同时具备了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艺术品的存在规律证明,长远利益可以体现最终价值。真正的艺术品何以不朽?其道理无疑会给艺术家以巨大的启示。
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是不允许粗制滥造或者假冒伪劣的。几乎所有的行业工作者,都需要资格证书、许可证,可是,艺术品的制作和经营,为什么就不需要许可证呢?难道只因为它属于一种特殊的精神产物吗?艺术品,一旦由书斋进入市场,就已经是商品,就理应遵循商品营销的规矩。当然,我们可以等着客观规律来完成“优胜劣汰”,不过,那样的一个自然过程,也许将使我们失去太多。
为了谋生或者致富,有些艺术品的生产者和经销商们,时刻惦记着自家的市场和经济效益,根本不顾国家的市场和社会效益。比如书画艺术品市场,低俗伪劣的东西随处可见,仿造名家的作品更是熟视无睹,其价格廉贱得可怜。——如此这般,岂止是在损害少数个人艺术家的利益,而是在毁掉整个美术品市场,是在断送我们的这门国粹。在国内,一个健康而规范的艺术品营销体制还远未建立起来,更遑谈发展传统文化、弘扬民族艺术、占据国际市场等等大事情。艺术品的生产竟然没有许可证,于是,谁都可以当艺术家,谁都可以制造艺术品,艺术品可以没有品位和档次;于是,飘忽不定的文艺思潮可以把很多艺术家摇晃得方寸大乱,面对经济现实可以随时集体无意识起来、“浑茫”(混忙)起来;于是,“真善美”的最高标准可以被彻底浮夸化,美育可以堕落为丑育。丑怪易,美观难;低俗易,雅致难。单看艺术品的难度和格调、有无水准与水准高低,就足可判断它的制作者们的资格问题和价值观念。
艺术品固然不易划分等级,固然不好判定合格还是不合格,但这一点也不排除高雅意识、精品意识和经典意识的存在和要求,丝毫也不阻碍一个真正艺术家的自省、自律、自策。
(四)对书法艺术的认知
对书法艺术的认知,不能只停留在书法本身的层面,要最终落到现实的地面上,才算“到位”。正如对待“名”与“利”与“幸福”与“命运”等等问题时应有的态度一样,能“理以解之”才不枉费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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