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作品,一定是涵容了作者非凡的人生阅历与别致的性情;一定是借助于独特的艺术才能,以最新奇、最确切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定是可以经受读者的反复欣赏,从中揣摩到有意味的东西,进而有所感受、有启发;一定是包含了艺术审美的共通性,超越了自以为是的个人满足阶段,实现了艺术创作和审美的实际价值,得到了更多读者的接受与认可。“无意思”的作品,是没有真才实学与真性情的作品,它是世俗常见的、简单肤浅的、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这对于作为精神产品的艺术行为而言,是最不能想象的事情,也是最残酷的评价。
[i] 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753页。
[ii] 米芾《海岳名言》,《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版,第360页。
[iii] 翁思再《京剧丛谈百年录》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4、6页。
[iv] 《碧岩录》,《禅宗语录辑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722页。
[v] 《庄子集解·杂篇·外物》,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44页。另见:《大珠慧海禅师语录》,《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卷第4册。
[vi] 参见“指月”条。《佛光大辞典》,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台湾佛光山出版社1989年版,第3822页、6027页。
[vii] 普济1251年题《五灯会元》,见《五灯会元》,中华书局1984年版,上册第1页。
[viii] 王阳明《稽山书院尊经阁记》,《阳明全书》,《阳明全书》三,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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