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书法谈书法很无聊”
——答文化报记者问
崔自默
程竹(《中国文化报》记者,以下简称程):您如何理解“创新”?
崔自默(以下简称崔):翻看中国书法史会发现,几乎所有所谓的创新都不是突变,而是有所依据即继承。对于优秀的艺术家,继承当中就有了创新,创新就是继承。至于书法之外的其他艺术门类,亦复如是。我所理解的当代艺术家的创新,有主观意识性、“意欲”,是要探索古典与当代之间的规律与关联。书法的创新,是否一定要以汉字为根基,是否一定需要有古典文化传统的储备,可以辩论。在当代社会思想的激发下,作为艺术家的个人从不同文化背景和需求出发,对古老汉字传统艺术再发现,并通过自己的个性创作,转化为新东西;至于新东西能否与古典美学对路,应该不应该互相理解,也值得辩论。
程:您认为,怎样在传统的基础上创新?
崔:一切过去的历史都是当代史。传统是变化着的。“传统”里有很腐朽的东西,也有可以继承的东西。文化需要创新么?文化不创新行么?什么是文化创新?可以发问的关键点有很多。艺术有经典,但不创新会使人乏味。鲁迅提倡“拿来主义”,所谓的“ 拿来”必须是学习有用的东西。我总是使用“有用的文化”这个观念,目的是使传统对当代生活有意义有价值,不能成为现实的束缚,更不能一味地呼喊继承传统而造成反复的再度浪费。传统,应该是前人的精华部分,假如能掌握,才可以在此基础上讲创新。书法艺术,是中国民族艺术的代表,成为内行不容易——即便是专业人士,只是当作职业而已,谈不上是内行。当代书法界有时表现出“焦虑”,比如集中于创新这一概念上,可以理解。具有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古代杰作,是历史和时间的产品,无疑是传统,那么今天的所谓传统将来能否留存,所谓创新将来命运如何,都只能猜测。理论只是过去的规律,准确性是相对。时代不同,人心在变,书法也势必随波逐流。
程:作为当代书法家来说,您怎样看待“书法的现代性 ”?
崔: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什么叫现代性呢?当代人写当代的字,理所当然,不足为奇。至于如何看待这种“现代性”,必须对比过去、放眼未来,置诸整个书法史的坐标上来衡量。对过去的书法传统进行准确的、总结性的判断,是前提,察往知来。没有昨天,今天何来,又如何面向明天?在艺术层面上,我们不仅可以通过几千年积淀而成的书法传统,去探寻一个民族的生存意志、思维方式和美学思想,更重要的是,揣摩书法艺术对个体心灵的直接表现,对生存状况的细致体贴。书法的直接寄托是个体的,个体舒畅,群体和谐。书法文化传统历久弥新,并对今人有所启示,让人兴趣盎然,有其缘由。
我不愿意把书法作为纯粹艺术来谈,而是大多情况要从书法的社会层面上去探讨。书法是有层次的,书法的境界、书法家都是有层次的。书写、书法、书艺、书道,这些概念,有其次第之分。“书写”基本是实用性的,把文字作为一种信息交流的工具;“书法”则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则,需要一定的美术性;“书艺”则更上升了一台阶,可以摆脱“法执”,表现自我,胸襟、气度、性灵;“书道”则比较精神化、更加形而上了,是体味自己与自然的关联,触及了道理、命理、生机这些更为玄妙的因素。例如弘一大师的书法,那不是简单的书写,也不是一般书法家的书法,那是径艺而取道的津梁。
程:您认为当今的书法家在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
崔:贡布里希说过,“其实本没有艺术,只有艺术家而已”,这句话点明艺术家的职业身份,我很赞同。艺术是什么?美是什么?都很难谈清楚,是艺术哲学的最基本问题。谈不清楚,退求其次,只能相对地谈谈以艺术为职业的工作者,即艺术家。书法家也一样,是以书法为职业的工作者。至于不以书法为职业的书法爱好者,可以单论;或者可以把职业与专业与兴趣联系在一起,我常所“专心即专业”,是另外的话题,回头再说。当代经济大发展,文化必然繁荣,那么以美术和书法为职业的人占有很大一个比例。书法家靠写字来谋生、参与社会、扮演角色,事实如此。艺术家相对而言,心理应该是很超脱的、幸福的,尤其是在丰衣足食之后。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如果艺术家不考虑为社会做贡献,那么其价值又怎么能更好得体现呢?如果书法不能够为当今社会服务,为社会和谐做贡献,如果不以科学发展观来具体观照的话,那么就是彻底地落伍,更谈不上创新。艺术与社会与人生密切关联。“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艺术家作为传统文人,社会责任感是身上携带的基因。站在社会的角度和高度,来谈书法家对当代的意义,才有意思,否则一味就书法谈书法很无聊,放到哪个朝代哪个时期都一样,没什么差别。谈不好是一回事,想不到才是浅陋。
程:在众多书法展览中,很多书法家都抄写前人的古诗词,很少有书法家去自创诗词,你能谈谈这一现象吗?
崔: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书法家的文化修养问题,在传统社会中诗词的写作有实用性,其中要求抒发作者的情怀,而今天的书法家呢,有什么情怀可以书写呢?没有属于自己的情怀,就“通感”、“移情”,写古人的句子,间接地表现,也可以。书法家的字、诗人的字、画家的字、学者的字,面貌是有区别的。如果要求今人写诗,书法家写自己的诗,就有点苛刻了,他们没有时间和思想准备。好的诗人都少,好的诗人书法家就更新鲜了。其实,书法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形式,书法家并一定要写自己的诗词,不一定要写诗词,进一步说,也不一定要写完整的像样句子。今天的书法艺术,已然完全摆脱了交流文字信息的使用价值身份,那么,尽情地发挥艺术性、视觉性,是合理的选择。随着中外艺术的交流,可供借鉴的新视觉元素增加,书法艺术开始多元化,花样叠出甚至“歧路亡羊”,也是合理的。至于这些新玩意将来能否留下,那是时间的任务。人们可以埋怨今天的书法走得很不地道,但是,在将来它也会成为记忆,被写进传统。传统告诉我们过去的书法怎样,并没有告诉我们将来的书法应该怎样、不应该怎么样。面对今天出现的新书法形式和现象,很多人纳闷,问这是书法吗?书法怎么可以这么胡闹?但转念想想,设身处地地观察一下作者,就会反思出一些话题。传统书法史告诉我们已有的书法是什么,但绝对没有告诉我们书法不是什么、什么不是书法。对于艺术创作的路线而言,谁也没有权利对别人指手画脚,只要他不犯法,你就没法规范他。
程:现在全国的展览也好,报刊评论也好,都在说要学习传统,这个好像人人都明白却又都说不明白?
崔:当然,理想和现实有距离,理论与实践有距离,主观与客观有距离。口头上说学习传统是容易的,到底学习哪部分?为什么要学?怎么学?学了以后有什么用处?这些具体环节没人操心。艺术学习是属于个人的事情,不是工程,没有人大包大揽。以“国学热”为例,有人一喊,大家跟着嚷嚷,好像势在必行,至于具体环节不是自己家的事儿则没人负责,所以一定造成社会资源的重复与浪费。大人作为游戏“沉溺于旧学”也就罢了,苦了天真的孩子们,死记硬背一堆东西,将来有用么?还不如让他们痛快地玩有益于健康成长。东西越多越复杂,真善美的心灵教育,需要很实在的学习,很普通的习惯,那才是社会群体需要的。对于书法学习,不管将来做不做书法家,只要提笔寄情,和谐美好,就是需要的。可怕的是教育不纯正,利益引导、诱惑,急功近利,真是“工夫在字外”,最终心态浮躁,彼此摩擦,妒恼怨恨,等于白学,还不如不学。
程:您刚才说“就书法谈书法很无聊”,也是基于这种大文化背景而立论吧?
崔:是的。“谈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任何现象的发生与存在,不是单一的因缘造就。书法是人的书法,人是社会中的人,书法必然带有社会性。作为内心世界的书法,线条营造的艺术空间,那是无比丰富、无限广阔的,外人是难以进入的;对书法简单的理解者,也难以享受到那种“卧游”与“禅悦”。一旦书法艺术品由个人书斋流入社会、走进市场,艺术家由个体而走向社会、扮演角色,情况就不同了。人与人之间有了关系和谐处理问题,整个社会资源有了科学分布问题,于是也就不能不考虑艺术的社会问题。正在尽兴中的艺术家自己可以疏忽,但社会却难免给以关注。如果单单谈艺术,就书法论书法,问题就简单了,看看古典书论怎么说的,那已经是很高级的了,自己根据自己的才情去实践去参悟就行了,不关别人的事。
程:“书法精神”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您能具体谈一下吗?
崔:一旦涉及“精神”,的确很难谈。言外有意,必须忘言。精神来自于人,包括那个人的全部本性、质素、内涵、旨趣、追求,不是朝夕之间就轻易可以设计出来的。“苟非其人,虽工不贵”,讲的是艺术品的价值,与其作者价值相关联,其人不可观,其艺无足轻重。按照传统书法的理念,书如其人,书为心画,基本以纯艺术性指标来考察艺术家,但是我认为,今天情况应该有所变化,应该更多地考虑艺术家的社会性,因为毕竟物质环境变了,物质决定精神,应该走出象牙塔。今天的书法艺术家,除非他不与社会发生关联,否则就必然考虑社会因素,受到群体条件的影响。传统“博大精深”,意义体现在哪里?个体有文化但是彼此不和谐,只惦记着张扬个性,“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就自私了。我给艺术大师提出过“三维度”:宽广的视野、深邃的思维、崇高的境界——这崇高的境界,就是其社会性、精神性。他对社会的贡献越大、意义越大,其“大”才得以体现,也才得以公认。书法精神,我理解不仅仅是文句辞藻的、章法笔墨的、结构用笔的等技术与枝节方面的物质构件。
(崔自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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