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自默博士提出“精神扶贫工程”
我们的扶贫工作,已经走过了很多年,总结了很多经验,也发现了很多现象。
贫富差别,是一种自然现象。只要有贫富差别,扶贫就会存在于我们的社会活动之中。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事”,“存在即合理”,很多人会用这样的判断来对待扶贫问题;这些判断虽然没有错误,但过于简单和粗糙。为善最乐,其道理在于完全主动、无私和无条件。
过去的“扶贫”,更多的意义在物质上,因为物质的短缺,会危及人的生命。生存问题解决之后,物质的多少只是一个量的差别,没有了质的区分。“质的区分”,发生于精神上。只有精神脱贫,才可以产生免疫力、彻底自立起来,以实现全面的物质富裕,并进步到整体的社会精神文明。
精神扶贫的对象,除了适合于那些偏远地区的物质贫困者,更适合于大城市的某些人群,比如富人和儿童。
富人能得到财富,足以证明他的能力,但是,在得到财富之后,心理归于平淡、知足,没有了先前的锐利。这种平淡与知足,其负面作用在于懒惰,不思进取,缺乏社会责任感。要善于利用财富,来调动社会资源,科学地给予整和,更有利于社会广泛的人群。
儿童,则是另一类社会特殊人群,需要重视。当代的“4-2-1家庭模式”,即四个老人、两个家长、一个孩子。这样的家庭“小太阳”,养就了很多恶习,他们认为很多待遇都是理所当然的,而对其背后的真实茫然无知。这些儿童长大以后,经受不起挫折,甚至容忍不了家庭人自己的善意的批评,有甚者萌发杀机,害了自己的老人。害了人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农夫与蛇的故事真的存在了,发人深省!
当代的富人和当代的孩子,都不是容易教育的,所以采取高明而合理的教育手段,是值得研究的课题。既合情,又合理,不在于造就多有能力的人才,而在于养就好的生活习惯,利于群体维系正常而健康的社会生存环境。富人不可能带走自己的财富,儿童有属于儿童的未来,针对这两类人的“精神扶贫工程”,是有挑战意义的,更符合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引导得好,工作做到位,以奉献的精神做实在的服务工作,被扶贫对象受益,全社会受益,孩子的家长更是感激不尽。取之与用之,社会效益之外,这一工程的经济效益突出,能良性循环,不断走向繁荣。
(cuizim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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