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品价值论
花多少钱买它,它就值多少钱。
[注解]
1)既然说是“我的”,就是我认为正确的理论,至于客观上是否正确,不便一一验证。
2)价值,是一个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摆荡的概念 。此篇所言,是关于“商品”的价值论,至于人生的、文化的、艺术的等方面的非商品性的或者非商品行为的“价值”,不在所论之中。
3)这里的“它”,是实物。没有物化的劳动,只属于个人的精神行为,因为还处于假设、假想的阶段,是抽象的形而上的存在,所以暂时不具备社会实际讨论的可能性。
4)具体劳动生产出的物品,其中用来交换的,是商品。“买”,是与“卖”对等的交易行为。不用来交易的,不称为商品,其价值则无法衡量,仍属于心理的、个性的、不具体、无法使用的东西,不具备集体研究的实际意义。
5)劳动者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于是有分工与职业的差别,其各自的商品也被区分开来。商品的使用价值,遵循既定的生存和消费传统。人类的劳动具有统一性,本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谓的文化含量和技术难度等习惯认识,没有绝对科学的衡量方法。
6)商品价值的最后认定,产生于市场行为中,由交易价格来体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交易中的实际的“钱”数,即资金发生量。
7)调节供求关系,是控制资金流量的一种办法,但整个社会资金的分布,则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大社会背景影响个体消费行为,而无数的个体行为集合成为社会行为。
8)“多少”,是个代数、未知数、变数。具体商品具体分析,虽然两件商品类似,但这一件毕竟不是那一件,因为发生交易的时间、地点、人物等条件的不同,价格可以相差悬殊。前后的两个“它”,因为存在于交易行为的之前和之后,其“值”已经有所差异,买前之“值”不再是买后之“值”。“它”不再流通,就不再是商品;即便再流通,也或升或降,不能恒值。
10)价值,是一个在抽象与具体之间摆荡的概念 。消费与享受具有个性化特征,“值”与“不值”,最终是心理认定的。值多少钱花多少钱,花多少钱值多少钱,这种买卖关系几乎是一一对等、音声相随的——前面是行为过程,后面是事实存在。
(崔自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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