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抹越黑、欺师灭祖与丧家之犬
——答雅昌艺术网友(3)2011/5/9
崔自默
【按一】我仓促捉笔,写就《我的态度:坚决支持范曾先生,坚决反对郭庆祥等》一篇短文,发在雅昌艺术网博客。不久下面便有众多网友留言,褒贬不一,见仁见智,读之有感,乃检复之。横线前面引号之内句子为原留言,横线后面的言语为本人所写。
【按二】我把可能的丑话,都自己说在前头,先行倒下,看你又如何?
“在中国这样的国度,老师再不好,学生若欺师灭祖也让人不屑。网络时代,在网上放图片要慎重些,毕竟现在小人很多,不要让人利用了。尽管你的照片发表在前,但从后果看,你也有责任,从这起事件中应有所反思才是。”——这话很只肯,谢谢,共勉。
“如果你不真正起诉郭庆祥,这事就很难撇清,也难向外界证明你和他没关系!虽然你的照片极有可能是被他利用来攻击范曾。”——我声明我的态度,或者说我的立场,作为文人,也足够了。我如果真正起诉,也许会引发很多其他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智之举,应该“止于至善”、“知止”啊。退一步说,私心一点,我创作已经花费巨大精力了,没有多余时间去纠缠纠结于其他事情。相信这一事件,法庭会做出更正的裁决。只是,我还想补充,“流水作业”概念是一个值得继续探讨的学术问题,我已经写过好几篇相关的文字,把这一事件引入学术探讨,对当代艺术批评乃至中国传统国画的特质特性审视,都有好处。
“崔先生若决意以为‘流水线’作画是符合艺术创作之标准的,我无话可讲,我闪人。”——学术见解和艺术批评,应该大家一起商量与探讨,谁也不能决意、决断,但是不能排除个人个性的自信,这也是各自的学术权力。平心而论,我认为“流水作业”(姑且继续使用这一名词),的确是技术熟练乃至艺术进步的途径,至于各个不同的艺术家最后会归结为什么东西,不能一概而论。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正言之旨。
“存在就是合理的,这是唯心主义的说法。我觉得人要强辩但不能诡辩。范曾的画,的确不是一流的,也不是二流的,但是三流的。杀人是存在的,但它不合人之常理,但又是事实存在的,但可不是存在了就应当支持它鼓励他。”——存在即合理,如果一定把他归结为“唯心主义”,也有道理。不过,我早已把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矛盾统一起来,就是:唯心主义是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心就是物,我就是物,主观就是客观,精神就是物质。这是全息论,也是统一场,是科学的认识。诡辩与巧辩,区别何在?在辩论时,谨防的是不能力辩时,便开始大呼“你在诡辩”,把对方置于无理之地,这是不义不礼不智的举动。范先生的画是几流的?不是你我几人说了算,即便都可以随便说长道短。我窃以为,由传统线描开始,最后有个人风貌的当代人物画家,范曾先生允为大师。你也可以说当代无大师,那是你站在自己的历史视野上看,不能代表全体的客观的视野。杀人是存在的,从道义良心上当然不合理,但从物质行为和实际存在上看,他已然是难以更改的事实,合其本然本在之理:他已然杀人,他自己不能否认,你也不能否认。当然,承认其行为之实在,并不等于就是去鼓励他继续这么干,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无须赘言。不合此理,定合彼理,非此即彼,除非我们再次把彼此合在一起,正如开始我把唯物与唯心两个集合在一起,把唯心纳入唯物的范畴。我们的哲学基本原理中,强把唯物与唯心分开,会发现很多矛盾与对立的事情,我把它们融合在一起,问题迎刃而解。
“流水作国画,可能有些异议,但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方便的,起稿,勾线,染色,几张勾完线,然后再分张,分部分染色,是可行的。有时候只画一张,和同时画几张,在制作上是方便的,只要保证作品的气韵和画面效果。范先生的画勾线加染色,适合此法。在别的方面就难以把握了。”——行家之言!我常给人举例:想吃一顿饺子,难道要包一个煮一个吃一个,然后再包一个煮一个吃一个么?时间最珍贵,“流水作业”符合运筹学常识,科学生产如是,艺术创作也难以摆脱此理,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的正常行为啊。
“有行动终归是好的,但总要讲究方法,一事还一事。要不,适得其反,害人害己就不好了。你无药可救了!继续吧,如此娱乐大众,娱乐至死!反正笑死人不用赔命的。如此,国人真要反思中国的教育制度了,尤其是硕、博的培养。我只是为范大师感到悲哀!悲哀!!!”——某个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起来以为愚昧无比的事情,也许从人家的角度,正是合理无比。局限、狭隘,使我们盲目自信而得出荒唐的结论,并因此而常常失去进步的机会;假如不自知,诚为“无药可医”。至于说“娱乐大众”,或无不可。人生如戏,既是看客,也是演员;正觉得别人可笑,自己也正被别人觉得可笑。中国之教育制度,固然存在很多弊端,但在此情形下,不也仍旧走出一批又一批的人才人物么?邵康节有名言:“上等之人,不教而善;中等之人,教而后善;下等之人,教亦不善。”路都是自己走的,遇到问题能埋怨路么?我仍然自信:我是范大师的骄傲。当年在《中华读书报》上有人曾经写过《范曾的悲哀》,我回写了一篇《谁的悲哀》应答,今日思之,情貌略似。为混沌开窍,其可乎?
“1,因为世人愚蠢而去欺骗善良的人们,这是范曾和崔自默师徒的欺世盗名的哲学,就是道德败坏的江湖骗子的处世哲学。这种人只会欺世盗名,中饱私囊,而罔顾社会公义,也是江湖骗子的评估标准。把一个江湖骗子式的庸才画工炒作和吹嘘成大师,是对社会公义的极大毒害,等与原始社会把一头猪吹成是上帝,而把无辜处女杀死献给猪。2,没有一个学术界的批评家正面批评过范曾,任何一个学术界人士都极其鄙视范曾。范曾是在商界和政界等业余领域盗世成名,但范曾成的是恶名。在学术界范曾只是一个技法低劣的工艺品行业画工,范曾画的只是低级工艺品。3,当年你崔自默力挺江湖骗子文怀沙,说明你自己也是接近如此货色,只是你骗术不佳,不能成名。消灭范曾是你改过自新、浪子回头、重新做人的好机会。否则范曾身败名裂之后你也是丧家之犬。回应江湖骗子画家范曾的愚昧学生崔自默。”——如此之言论,有些声嘶力竭了。好的批评,应该是和声细语的。1,你怎么敢武断地首先假设“世人愚蠢”呢?然后在这假设的基础上得出“骗子得手”的结论呢?可见,你以为除了自己之外,整个社会人群就是“愚蠢的猪”,这攻击面可就太大了。2,“没有一个学术界的批评家正面批评过范曾”,这是一叶障目之语,整本的评论文字有的是。“任何一个学术界人士都极其鄙视范曾”,这话是自作多情的宰割民意,因为很多事实摆在那里。今早收到这一期《新华文摘》,信手一翻,见尾页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新书广告:《范曾诗文书画集》(拟出40种,已出7种,即出8种)。3,我“力挺”谁就说明我接近谁?这逻辑不咋地。我力挺奥巴马,我就跟他一样货色了?那我还委屈什么?我没成名因为我“骗术不佳”?我不那么认为,因为我要出大名,不需要“骗术”,而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我之言论,在于无私,否则我很忙,不会这么花时间来进行普及教育。“消灭范曾”?你让我“消灭”我的老师?这话你怎么能说出口呢?尊师重道是中国的传统,如果你认为这传统可以彻底消灭,你把自己当什么人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过自新、浪子回头、重新做人的好机会”,这话,应该送给所有自以为是者自省。“范曾身败名裂之后你也是丧家之犬”,这话听起来不怎么悦耳,但我能忍受。先不说范曾先生未来如何如何,起码现在很受人尊重,退一万步讲,即便范曾先生将来仍然对我有种种意见,但他心底应该是明白我的苦心;而且,所有经验过师生之间微妙关系的大学人,都能从中揣摩出格外的微妙味道;而且,最后即便我被外面无关紧要的人描述为“丧家之犬”,我也是因为愚忠、尊师重道、忍辱负重,而获取的一点小牺牲,好事知音咀嚼这段故事,也不失为一条艺坛佳话啊。
“你的老师应该是很有钱了。如不继续爱好开银行的话,就请让‘好’作品说话吧。所谓的好,各自掂量着吧。但决不是现在的这种高级工艺画。让缺钱的去赚钱吧!来日已不多,不要太可惜了,走到这步已不容易了。”——客观得近乎冷酷啊。事情摆在那里,有需要画的掏钱也不给?另起炉灶画些市场不认可的东西?外人怎好指手画脚作教师爷发号施令,怎么也得范先生自己画自己愿意的画吧?市场就是竞争,竞争出大师。来日方长,一切归自然。
“你不太笨,但的确是不太聪明。怎能找这样的师傅?悲哉啊!有其师必有其徒,越描越黑。”——我至今也不为我作为南开大学范曾教授第一个博士生为悲哀。别人也许以为范曾先生画品人品如何,并以为范曾先生对我态度评价如何,并认为我之以范先生为委屈耻辱,但是,我不那么认为!“有其师必有其徒”,你这是老观念,“青出于蓝”、“弟子不必不如师”,又该怎讲?我们要尊重历史,不需要涂饰,更不认同别人的曲解与强加的“越抹越黑”。历史是客观的,时间是连续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合理而闪光的。
“‘流水线作业’是个需要研究的学术概念。与学术无关,与金钱有关吧?”——所谓的“流水线作业”概念是学术应该研究的问题,与学术有关(而不是无关),与金钱也有关。人自原始社会就开始了交易行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社会是一个经济运营体,艺术品是特殊的商品,所以谈钱不必色变。
“难道范先生在探索风格和完善自己的艺术人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写过《同情心说》,指出:文艺批评应该有“同情心”,不仅仅是伦理道德上的,更是学术规范上的。要设身处地:读者与作者“同一心情”。身居墙外,甚或矮子观场随人俯仰,但又不甘寂寞,横空出世、随意指点、妄加褒贬、任性指责,岂不糟糕?当事人若有所脾气,岂不恼火?知音其难,理解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