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意义”
文/崔自默
对“意义”的认识,很难下一个结论性的判断;即使勉强下了,也恐怕难以满足大家的需要。得不到普遍认同的意见,只好拿来争论。
“意义”,首先需要落实到生活生理上,否则,饿得要死了还在坚持着讲话,那一定很难受的。但继续往下想,“意义”的内涵开始增大,最后,发现它不再是一个物质层面的概念,而成为精神运动的一部分。换言之,对任何事物的评价,你觉得它有“意义”,便有“意义”,反之则反之。
你“觉得”如何如何,那只是你个别的、特殊的、主观的东西,虽然别人无法强加于你。你有自由,你可以随便觉得,然而,也正因为你的觉得不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和客观性,也就没有意义。谁都有足够的权利“觉得”,你觉得他觉得我觉得,平均分配以后,个人的“觉得”都变得渺小得很。
在匪夷所思的、无始无终的时间面前,所有我们觉得有“意义”的存在,很快化为乌有;个体的“意义”只有附着融和在整体之上,才可能相对地延长一点,恰类似一滴水,只有在大海中才不干涸。
一个人,必须服从既有的社会秩序和标准,他在有生之年,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也是他存在的全部内容。至于他的存在有没有意义,等待历史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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