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义感
崔自默
关于正义感/2008年/崔自默
只要还是用语言来“论”,就一定还存在问题。真理则不需要论,比如“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关于“正义感”这个概念,只是一个概念,所以当然不能实现绝对的异口同声,也是可以争议的。在地球上绝对的事情就没有,所以只能相对。
其一说“正”。
《庄子·杂篇·列御寇》有云“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意思是说,把不平的当作平的,那么平的就成了不平的。可见,平与不平具有相对性;同理,正与不正,也具有相对性。
角度不同,观点不同,结论不同,谁也不能同时站在所有角度观察问题,谁也不能永远保持同一个立场处理矛盾。
“不平则鸣”,打架的双方都认定自己有理,否则就不会打架,即便没理也要搅三分。一个巴掌拍不响,凡事都要从两方面找原因。黑暗与光明同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当。阴阳电荷相互作用,云才会下雨。
和则平,冲则动。反对的声音,可以变为促发力、原动力。聪明人在于具备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从反方向发现问题,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长治久安。
个人的是非观和衡量尺度,不具有共通性。个性化的正义感,不能代替群体的正义感。从偏激的个性出发,所谓的“正”可能就是歪:贼喊捉贼者是,打着红旗反红旗者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者是,说一套做一套者是,口是心非者是。
胜者为王败者寇,是量变到质变的哲学基本规律。偷珠者被诛,窃国大盗却不再是贼,摇身一变加封诸侯。奇取正守,冠冕堂皇,彬彬有礼,开始娓娓讲述一个动听的故事。历史,是故去的事情,英语叫“History”,意思是“他的故事”,一个人一个讲法。
何为“正”?不歪不斜,和谐统一,平衡发展,整体进步,才是正。
其二说“义”。
孟子曰“春秋无义战”。互相征讨,弱肉强食,都声称名正言顺,呼喊替天行道,实际上心怀鬼胎,牺牲别人而成全自己,所以到底谁算得上“义”,难说了。
理论上讲,符合集体的利益观,就是义,否则就是自私。自私与公道,有区域性、大小局限性、条件性。“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集体有大有小,天下又分为很多国家,共产主义理想社会还没到来,于是,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要时常发生矛盾。于是,战场成为一个公开而合理的杀人场所,杀人越多就越是勇敢,成为国家的英雄;然而,这个国家的英雄杀的所谓的“敌人”,正是那个国家的人民子弟兵。烈士与英雄同在这一片蓝天之下,真是人类荒唐的悖论与莫名的闹剧!
豺狼来了,等待它的只有猎枪。豺狼吃人肯定是因为饿了,但是它饿了也不能吃人。地球上永远不会有公平,矛盾是消灭不了的,存在即合理,没办法。
《大学》讲物格、知至、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我们文明发达,能做到心正知至了,可以讲信修睦了,但是别人做不到于是来入侵怎么办?我们只能以牙还牙,不可能坐以待毙、任人宰割,这别无选择。
佛家劝人以德报怨,不能以恶制恶,担心冤冤相报会恶性循环、变本加厉,永无宁日,可这方法似乎比较容易适合于个人之间;至于民族与国家之间,则利益冲突大,不便于调和,否则就会出现卖国贼、内奸,背上骂名几辈子也抬不起头来。于是到了节骨眼上,将帅不得已而牺牲百姓生命,以保全名节,无奈。
到底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科学方法、善知识,来解决眼前的纷争,又双方满意,化干戈为玉帛?如果有,一定是人类最伟大最真正的学问,可以获得最最重大“国际和平奖”,成为人类的共同的福音和旷世景仰的圣人,可惜,大概肯定是个死结,答案是无解。有前车之鉴,孔夫子奔走列国、惶惶如丧家之犬,管什么用啊?人类只要存在、伴随着可恨可怜的私欲,就只能折腾下去。
何为“义”?祛除自我,大公无私,秉承善美,利益群生,才是义。
其三说“感”。
不确切的知识就不是知识。很多人没有方向感,所以总会迷失;或者方向变化太快,等于迷失方向。
革命与反革命,只是一个方向问题。方向的正与反,是相对的。那么,正方向由谁说了算呢?是精英么?秦始皇一方面功高盖世,另一方面罪恶滔天,做到也很难。
指路,必须明确、正确,方向性错误是最大的失误。“一将无谋,累死千军。”
革命(revolution)与暴乱(riot),表现形式虽有所差异,但不是根本症结。结论,就是有了结果之后的论调。理论的意义在于总结实践,并不能完全指导实践,否则大家早就平安无事了。
“感”就是主观直觉,不见得符合客观事实。“真相”,不见得有,即便有一般人也听不到、听到了也不见得相信。视而不见,变戏法之所以得手,就是外行只顾了看热闹,看了半天也还是不明白。信不信由你,满门贴告示,还有不认识字的。听风就是雨,盲从、同去,蜂拥鱼贯,前仆后继,势不可挡。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一方面指出真与假的相对性、难以分辨性,那也就等于不存在、虚幻;另一方面则说明瞬间即将成为泡影,是非成败转头空,不必执着于短暂而痛苦的较量。因果关系,展转反复、里钩外连、错综复杂,不能一言以蔽之,所以需要冷静。
太认真——就是等不急、一定要立刻打破沙锅问到底,断定是与非、真与假、正与不正、义与不义。猛然间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愤怒但未必拥有愤怒的充足理由,过于相信自己或者轻易相信他人,“愤青儿”,等后来明白被利用了,出事了,也就晚了。
事物发展总要经历一个过程,提前绕过属于它的障碍是不可能的。未老先衰、自我作古,也没意思。
集体感觉、共同见识,才是良知(conscience),可谁又能自信不会以偏概全而彻底代表集体呢?我就是大家,可能么?
见义勇为是好事,但必须不是自我主张的狭义,而是广义;而且,假如街上到处都是见义勇为之举,那这个社会一定特别乱,回归到了“武侠”的时代。
法律的存在是因为对人性的不信任。有序的社会才稳定。人如果运动有序,宛如电子,前进起来就能赶上光速,人也就有望冲出宇宙,不再是人了。
何为“感”?了却无知,科学识见,咸同此心,心齐如一,才是感。
总共1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