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 过 去
文/崔自默
“你丫的我今儿就跟你死磕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实在愚蠢。
你今天遇上的,也许就是一个死木头疙瘩,你有必要一定把它劈开看看里面是什么货色么?你要明白,很多人并不像你那样认识问题,他能认识和体现的价值也跟你大相径庭。他也有喜怒哀乐,有可能正经受一个心理刺激,此时,你有必要与他较量么?有必要来与他一起经受或者说分享那种刺激么?有些看上去人模狗样的人(当然指的是男人,也有女人),气局实在狭小之极,跟你苦苦争斗了半天,也许就为了要可怜的100块钱;于是,你应该豁然开朗,原来有些人是把自己看得与100块钱同等重要的,你何不干脆成全他。
我理解,有时,你遇上的人实在让你生气,你也真就生气。可是,生气,天底下还有比这个更不值得一做的事情么?
你知道不应该生气,生气对你自己不好,但是,你就是控制不住。那么,此时,你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是懦夫;因为事实上,你本来好好的,完全可以不生气的,但你实在没有办法对付一个人,就是你自己。能对付自己的人,才是智者、是勇者、是力者、是仁者。很多行走在街道上的别人,根本就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对付得着么?
这里提供你两个权宜之计:前一种是高看自己;后一种是藐视自己。先说前一种:狗咬你或者蚊子咬你,你不会生气,更不会生好几天气或者气出恶病来,因为,你不会把狗或者蚊子当人对待,你怎么会跟它们一样见识呢?再说后一种: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很多情况下你以为自己受到了伤害,其实也是你自私和自负的表现,因为你不见得有那么重要,而你认为的所谓的“伤害”,有时却是不期而遇的,人家不是故意来对付你的。
与别人交往,应该是愉快的,如果彼此互相伤害,则完全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为什么不分离呢?就像当初认识时的那样,很简单。不愉快,就赶快离之远去,譬如,你过一个坑洼污浊的路段,一定考虑着迅速通过,惟恐在此搁浅或者弄脏自己;在艰难地通过之后,你一定不会流连忘返,留恋这个你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当然,在此麻烦的路段面前,不想着走自己的路,而是一定要把它铺平,为后来人服务,那则是另外的高境界,非我等一般素常之人所能为。
很多矛盾,没有办法解决也没有必要解决。面对矛盾,其实也许没有根本的矛盾,如果不能迅速化解,也许最好的办法就是: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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