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的“为道日损”
——在北京大学书法研究生班的一次讲座
(提纲)2005-10-20
文/崔自默
北大,是一个好地方,这里土地肥沃,能长成很多大树,即便长出的草,也与众不同。
北大给书法家提供一个平台,很有意义,大家应该珍视之。
谦虚需要资格。“学然后知不足”,我无学,所以认识不到自己的不足,很歉疚。不过,我今天特地打了个稿子,不见得照着念,不说明别的,只想证明我认真对待。
今天在这里听课的人中,有很多我熟悉的,各有所长,也在某些方面比我强。人生如戏,只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变化无常,扮演不同的角色罢了。
今天我在这里不敢说是讲课,你们也不完全是听课,我们最好是讨论、商量。学问,是素心人闲暇时慢慢商量的事情。课表上写的我“主讲”,也就是大家应该交流的意思。
今天以书法为由头,但不能谈诗必此诗,我还是愿意其实也必须牵扯到相关的方方面面。
方方面面,很多事情,我们想不清楚,所以,要说清楚就很不容易。谁也说不清楚,不能一言以蔽之,所以只能商量。这也符合北大“自由”的学术习惯和学术气息。
孔夫子是圣人,他教诲学生时,也往往使用这种商量的态度和口气。比如:“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很多事情,即便司空见惯的事物,我们似乎想的很清楚了,但细致地追问起来,就发现不清楚了,甚至很不清楚。比如我问什么是“书法”?如果你们答“书法是什么什么什么”,只能给70分;说“说不清楚”,只能给50分;说“不知道”,要给10分;说“书法是书法”,可以给90分;总之,没有100分。
有一个大家熟悉的寓言,“盲人摸象”,盲人没有观点,只有摸点,他们各自的结论,与他们各自的摸点而言,是准确的,所以不荒唐;荒唐的是我们有着正常视力的正常人,知道大象是个立体的东西,但当被问“什么是大象”时,却不能说清楚。“圆照之象,务先博观”,人不是神,不具有法眼,不能同时站在所有的角度来观察大象,所以站在任何角度观察的结论,都不能代替全部。以偏概全,是人容易犯的错误。
观点即偏见,结论即谬论。∑n从1到∞,无限集合的和,才接近真实。认识真理,是一个无限逼近的过程。
什么是“书法”?“书法是书法”,这样的回答是胡话,但的确准确。“handwriting”笔迹意,带客观性,“calligraphy”好的书写,书法意,带主观判断性。但是,“好的”如何判断?标准是什么?传统的、集体的、习惯的认识。
一切的认识、论证、批评的尴尬和矛盾,都出自于对同一个概念的不同的解释。概念,是认识的基础。
冯友兰指出中国的哲学方法,有“负的方法”一说,比如它对“道”的解释,不能明确告诉你道是什么,但可以逐步告诉你道不是什么。数学和物理等科学的方法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比如计算不规则体的体积,就使用减法,和减去一个加数等于另一个加数。
“道”是函数。Y=F(x),虽然不能明确说x和y是多少,但它们的确存在着一种特定的一定的数量关系。偶然中存在着必然,混沌中存在着规律,相对中存在着绝对。
“道无问,问无应”,不管怎样,我们不得不使用这个临时的工具——语言,来传达我们内心和脑子里闪动着的种种感觉和意象。对书法的兴趣与才情、兴奋、刺激的捕捉,也只能这样,只不过使用的是笔墨,化为外在的可视的外相——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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