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鲁迅译著《近代美术史潮论》
——重编鲁迅先生《近代美术史潮论》后记
文/崔自默
从法兰西大革命起直到现代,欧洲的美术发展可谓史潮波涌,在这一段不算太长的时期内,发生着“眩眼的繁复而迅速的思潮的变迁”,所以,研究它就显得非常的有趣味和有意义。之所以如是说,首先因为它是一段几乎涵盖了整个欧洲的内容丰富的艺术风格演化史,而且,其间渗透着地域色彩、民族精神和时代特征。
20年代日本人板垣鹰穗对这段艺术情景感了兴趣,并付诸实施,便有了一本《近代美术史潮论》。而后,酷爱艺术的鲁迅先生也感了兴趣,便着手把这本书翻译了过来,1928年连载于上海《北新》半月刊第二卷第五号至第三卷第六号,又于1929年重印单行本,由北新书局发行。1929年2月25日,鲁迅发表题为《致〈近代美术史潮论〉的读者诸君》的公开信,开篇即说“在现代的中国,文学和艺术也还是一种所谓文艺家的食宿的窠。这也是出于不得已的。我一向并不想如顽皮的孩子一般,拿了一枝细竹竿,在老树上的崇高的窠边搅扰”,显然,鲁迅先生当时是有感而发、有所针对的。在翻译并刊发之后,鲁迅先生受到一些诸如“创作是处女,翻译是媒婆”的冷嘲热讽,但他不以为然,而且宣布“我终于并不藐视翻译”。
鲁迅先生之所以重视他这部译著,一来因为他想“在新艺术毫无根柢的国度里,零星地介绍是毫无益处的,最好是有一些统系”,二来他认为这部书“自然决非不朽之作,但也自立统系,言之成理”。不过,鲁迅先生仍感到了不小的遗憾:“从印画看,本来已经难于知道原画,只能仿佛的了,但在这样的印画上,又岂能得到‘仿佛’。书籍既少,印刷又拙,在这样的环境里,要领略艺术的美妙,我觉得是万难做到的。”当时的制版和印刷水平低劣,鲁迅先生的远不能满意,是必然的了。
今天,引进图画书的数量和印刷术的质量,倘若鲁迅先生能看见,当然是不会再遗憾;至于他也许会生出什么新的遗憾,就不得而知了。
一本关于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欧洲美术史的译著,对今天的艺术现象和美术思潮,也有一点借鉴作用么?怀了这样的心思,我不止一次地翻看它。法兰西大革命之前的美术界、古典主义的主导作家、罗曼蒂克思潮和绘画、历史的兴味和艺术、从罗曼蒂克到印象派的风景画、写实主义和平民趣味、理想主义与形式主义、最近的主导倾向,以及其间所活动着的画家艺术家们,无疑都是令人必须面对和思索的。然而,这一时期的风习何以如此?这一地域的面目何以如此?这一画家的追求何以如此?种种种种,我一时难以得到彻底清晰的结论。
倘若一定要拿出一个什么意见的话,那我还是从当初作者出发立论的基本概念——“艺术意欲”——里面,寻到了一种解释。“艺术意欲”,当然也和其他任何概念一样,不能充当衡量艺术家或者艺术品的绝对标准,但是我以为,依据这个相对标准,真的可以抓住个中的某些关键。不是么?无论何时、何地、何人,产生的何事、何物,都与“意欲”二字紧密关联,对于艺术行为,则尤然。依此而回眸欧洲现代美术的诸种现象,不管是具象的还是抽象的、现实的还是理想的、内容的还是形式的、客观的还是主观的,等等等等,只要追问其中的 “意欲”何在,则无庸听任何方面的陈词滥调,就大概可以心知肚明了。换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你到底要干什么?”或者“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相信,所有的艺术家或者艺术品,都是禁不住这样的追问的。真实不虚的杰出的艺术家,总是可以解剖清楚的。
善鉴者以史;近代欧西之美术思潮,亦足堪比照今人,启迪来者。鲁迅先生所云把文艺当作“食宿的窠”的艺术家,在我辈眼前自然不是少数。但是,孤独寂寞的艺术大师,譬如罗丹,譬如达芬奇,譬如伦勃朗,譬如高更,譬如凡高,他们的精神寄托和艺术创作,显然不是为了混饭吃,不是“出于不得已”而出卖自己,不是欺骗自己的同时欺骗别人。要求艺术家佑助社会文明、“辅翼道德”,固为高严之标准,但要求“表现文化”、“足以征表一时及一族之思维,故亦即国魂之现象”(1913年鲁迅《拟播布美术意见书》)则不为框外,否则,要艺术何为?才情有限而不能为、终无所贡献者,尚可理解;然既受艺术家之尊称、无丝毫之庄重与崇高、匪勇而不知耻、一味痛快自己、视艺术如矢溺者,则该当何如?
2001年4月5日于信芳庐南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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