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真假之“辩”
文/崔自默
一、引子
关于书画艺术品的真假问题,由来有自,源远流长。按理说,判断真假需要眼睛之“辨”,而非嘴巴之“辩”;但是,既然眼睛眼力是属于个体主观的,不具有公众性与公正性,那么,关于真假的判断,不得以而暂时沦落为嘴巴之“辩”。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金刚经》此偈所阐之理,至为殊胜,虽然也许在日常很多局部细节上不怎么实用,但是,从艺术的宏观视野和人生的长远意义上讲,的确不虚。
绝对的东西没有,也没有绝对的真假问题。有光明就有黑暗,有真就有假,有时分辨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和容易。什么是“真的”?绝对的“真”,类似于真理与存在,即便有,你又如何证明它?
二、关于家属的意见
画家本人及其家属、继承人,对作品集的出版,有质疑收录作品的署名权和出版权以及追讨稿费的分内权利,至于无端指摘作品的真伪并武断判断,则值得商讨。
绝对的权利,对于艺术真假的判断,也许没有。个人的一己之见,不能代替“真实”。家属,因为长期与作者本人接触,较于外人而言,对其生活习惯与艺术风格相对熟悉,可以作为尺度之一,但也不是绝对可信的。
对于健在的画家,可能“有悔少作”,可能还有其他难言之缘由,于是睁眼说瞎话,信口雌黄,令人沮丧。按理说,作品署着他的名,他也应该自己了解自己的东西,但是,只是“应该”,实际未必。母鸡即便不糊涂也不见得能认识自己生的鸡蛋、自己孵的小鸡。画家本人与摆在眼前等待判断真假的作品之间,因为存在利益的直接关联,所以,理应适时回避。他可以维护自己的署名权、著作权、名誉权等,但对于与财产权等经济利益直接牵扯的艺术商品的真假判断,则没有必然或可信的权力。
作者的风格,有分期、有演化、有裂变、有异样,不是定数,家属不可能形影不离完全亲历,更不可能完全记忆。记忆是靠不住的,记忆不是证据。什么是证据?什么证据才可信、可依?可依与可信又是两码事。不见得完全可信可依,却强制执行,比如“笔迹鉴定”,是法律的疏漏与不完备,是需要改善的方面。
画家的亲属与学生,条件得天独厚,对于一幅作品的真假,可以有优先鉴定权,但分额有限。画家本人尚且不能完全说了算,何况其他人?“打着红旗反红旗”,也要预防。临摹、作伪、代笔,古已有之,亲属与学生不乏其列,所以对字画真假的判断也势必打了折扣。
艺术家本人及其亲属,要自觉、自重,不能自己拆自己的台,不能只考虑个人利益,还要顾全大局,否则打击收藏者的信心,不利字画收藏市场的健康成长。
三、关于专家的鉴定
没有绝对的鉴定,鉴定都是相对的。鉴定家“术业有专攻”,属于专家,精研某一行某一家或几家几派,还勉强,说什么都能看明白的“专家”一定是骗人。“二把刀”“半瓶子醋”,冒充内行的鉴定家也有的是。
因为有了“鉴定家”这一名号,尤其是在行内有一定知名度之后,那么自然会有人认可、上门求鉴。鉴定完毕,鉴定者题签署名于“认为真品”的作品之上,作为流通的证据之一。收藏或馈赠、送拍、交易,这一证据有时很管用;所以,鉴定家的签字署名,也成了被假冒的直接对象之一。很多作品上有鉴定家的题款,更应小心谨慎,“此地无银三百两”。
很多所谓权威专家,其权威一来是阅历甚夥,经验丰富;二来是其地位,所在单位和机构属于国家级的。有意思的是,同是鉴定委员会的专家,面对同一件作品,却意见不一,有的说对,有的说不对。有时出于互相尊重,先开口的便一锤定音,成为定论,其他人不再好继续论其真假。也有时竟然互相较真、叫劲,你说真我就说假,你说假我就说真,实如儿戏一般。
对于鉴定,很多外行只能 “耳见”,用耳朵想当然,人云亦云。“有病乱投医”,是忌讳,对于鉴定这行,亦如是。信则真,不信则假,一个专家一个说法,自己如果究竟没有主见、莫衷一是,整天嘀咕,就不适合搞收藏。
四、关于机构的证书
证书虽有真假,但也无所谓真假:用得上的证书是证书;用不上的证书不是证书。
很多鉴定机构的证书,花钱可以办理,至于有多大可信度,是另一回事。求鉴者拿得证书,自有妙用,收藏者有一证书在,聊胜于无,心理安慰足矣。
很多拍卖行,有自己的鉴定专家群,能过眼的作品,就可以上拍;因为难免有含糊的,于是事先给予声明,不做保真之承诺。在拍卖之前,还进行预展;这一环节很必要,客户自己来参观,自己找自己认为可信的行家“长眼”,而后定夺。成交之后,一般不予退货,否则,随便听人说道几句便心生怀疑,上门要求退货,则拍卖公司麻烦不断,无法正常运营。
一般而言,某一家拍卖公司曾经拍出的作品,如果买主认为有问题,该公司会接受参与下届拍卖,至于能否成交、结果如何,则与人家拍卖公司无关。
电视节目现在也有鉴宝发证书的业务,其实,电视台关于收藏的节目,基本属于娱乐之类,以收视率为企图,节目做的要好看,其积极意义是灌输一点收藏知识,至于作品的真假以及价格判断,不能当真。
五、心理的真实
吉人天相,自助多福,这似乎是我们的传统。文物和艺术收藏一行,其魅力之一,就包括炼就人们的火眼金睛。淘宝发财心理是赌博心理、冒险心理、好奇心理的具体延伸。好不好?不好说。
吃一堑长一智,新手入道,必须走眼、上当,交学费,否则不会心疼,不长记性。收藏,需要心理准备,心态要好。假如不是出于个人的真正爱好,不是一种基本物质生活条件满足之后才考虑的文化消费、精神享受、生活品味,假如仅仅视为股票、基金一般的“赌博”,风险就时刻存在,真假问题也就层出不穷。
大批不能自主的艺术品消费者,致使资金流向盲目,集体的无意识跟风、一窝蜂,势必出现更多的“真假”难题。买什么?国画还是油画?现代派的还是传统类的?为什么要买?真的还是假的?问题此起彼伏。等大家都冷静了,问题自然就少了,这需要时间。
心态,基于各自不同的生存理念、教育背景、文化追求、审美品味等等环节的综合而最后呈现开来。心平不语,水平不流。心态解决了,很多所谓的“真假”问题便不再闹心。从正常的审美心态出发,自愿、自主、自信,在托物寄托情的有生之年,就不会迷失。
六、呼唤规范和有序
关于书画艺术品打假的呼声一直有,但到底如何解决问题、摆脱困境,不那么简便易行。学术研究过程中的真假讨论与市场交易行为里的真假之争,应该区别看待,以科学的态度面对。
画的好坏与真假,类似坚白之辩,“白马非马”——如果只是理论一番,把真假鉴定的讨论放在学术和艺术层面,那还不着急,但是,针对艺术市场混乱无序的现实状况,有时则的确令人担忧。
当下文物和艺术交易涉及的金额巨大,放任自流肯定不行。提高认识水准是当务之急。很多大媒体也在参与报道艺术品真假问题,还有怎么做仿制品发财的具体专题,实际上,仿制品就是“赝品”,节目听起来好像是弘扬国家的传统工艺,实际上会在世界市场上影响我们的文化信誉、艺术形象。
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行政干预”的管与理应该并重,需要智慧,需要科学发展观的观照。要有整体思路,要一盘棋,要组建并制订切实可行的科学的权威的规范、体系、套路,不能只是临时性地堵漏洞。“打假”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有科学体系,考虑数据统计、信息资料库和认证体系的建立等等方法,逐步从根本上杜绝大批赝品的流行。
以国家文化战略的高度,来保护国粹艺术和民族文化,有法可依,执法要严。艺术品市场逐步会实现理智化、透明化、规范化,创作、经营、收藏等各个环节的参与者自由选择、自主决断,放在市场中去公开、公正、公平地竞争、完成,顺畅、有序、繁荣的中国艺术品市场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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